行業新聞
化妝品標籤管理新規定
《化妝品標籤管理規定》昨徵求意見
據瞭解:筆都從9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上獲悉,化妝品標籤標識不符合新規的現象比比皆是。依目前的市場狀況來看,新政出臺後,國內化妝品將迎來一次改頭換面的大換血。以後化妝品包裝上必須像藥品標注不良反應一樣表明安全警示。我國昨天開始徵求意見,擬定《化妝品標籤管理規定》。
禁用醫療和醫療術語
該徵求意見稿還指出,化妝品標籤上不得標注適應症、宣傳療效和醫療作用,使用醫療術語,使用
他人名義保證或以暗示方法使人誤解其效用的,通過所用原料的功效來宣傳產品實際不具有或不允許宣
傳的功效以及功效宣傳超出產品定義範圍。
染發劑的安全警示最嚴
據徵求意見稿介紹,以後化妝品的包裝上除了名稱、含量、產地外,還必須注明成分,生產日期和
保質期或生產批號和限期使用日期,甚至在必要時需標明使用指南和儲存條件。
化妝品的安全性也要在標籤上體現,包裝上必須有安全警示語。尤其是染發產品應標注“該產品含
有可能對某些個體產生過敏反應的成分”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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